据新华社太原6月27日电:太原市物价检查部门近日对市属15家医院药品销售价格的检查表明,各家医院普遍存在不按国家药品作价办法销售药品的行为,初步查证15家医院私自加价后的非法所得在1000万元以上。
太原市物价检查所今年4月起对全市15家医院的药品作价、销售办法进行了检查,发现这些医院销售的药品均未按国家规定的“实际进价加规定批零差价率作价”办法执行,而是在“批发价基础上加规定差率”作价,这就比国家规定的药品作价办法高出10%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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